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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veree

Excel VBA开发的工具属于公司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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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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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教会别人如何继续更改代码和维护”---这是谁规定的?呵呵,还有这样笑死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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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别纠结了。 有就收点钱,没有就算了呢, VBA留下来可以。教应没有义务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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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看职务发明条款。
原则上讲,你在公司工作期间,为了便于工作而开发了一些小软件,应当视为“份内”的事,你的薪酬中也包含了这个部分(呵呵,那家公司雇你也都不是为了让你去白坐着吧?)。应受到“职务发明条款”管辖,是应当留给公司的。
这是个法律问题,不管你愿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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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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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njiwei 于 2011-8-6 06:58 发表
我的建议:
如果是关于著作权归属的问题可查阅著作权法。
如果是关于工作的问题,我想我给出的建议是,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不要在这些小问题上耍小聪明,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一时之快,有可能会给你的职业生涯造 ...


同意28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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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和楼主有相同的困惑,,,现在也想跳了,公司里的仓库进销存和工资核算都是本人用vba编写的,对本公司是很实用的。可是老总从来没有因为这个而给我奖励!我也想用自杀程序,当然离开后代码全部自杀,但是数据不动,只是功能消失。我认为这是我个人的财产!公司不是叫我来开发的,是吧,,所以我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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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14楼,要用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虽然不太情愿,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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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猜如果故意要在程序里加入影响系统运行机制的代码在法律上肯定要吃亏的,因为这是有意破坏企业软件,一旦给企业造成相应经济损失的话,更是麻烦,即便只是加入使用时间限制这种保护措施也是触犯相关法律的行为,所以付诸行动以前还是要认真考虑一下。

[ 本帖最后由 wxhnr 于 2011-8-6 11: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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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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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财的人不散财
有才的人不散才
这事不要纠结
全靠一时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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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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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果没有投入就算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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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啊我也写了很多类似的东东,那些人都赖上了

我真的想过要走,还想过加个限期还想过不要功能,但,没想过还有这样的法律问题

我现在在一个分厂里做事,这个厂的我就不理了,只是不准备增加新的功能,而别外的一个分厂的我就加了自杀程序了

还有行政的女同事搞了一个工资系统,她还真的赖上的,一有领导的新要求就来找我
是相当的烦,只是想着帮人做点事,也不是份内的职责,上班时所用的电脑也是自己的手提

55555不犯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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