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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veree

Excel VBA开发的工具属于公司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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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赞同 66楼 和 82楼的意见!
可能是我已经四十出头的缘故,不愿再去计较这些让人生气的事情!

实际上在 7年前我也曾冲动过。要知道我冲动的后果一旦发生,那损失是相当巨大的!要知道我是化工工程师,负责质量管控和设备管理。为了让公司两条生产线能够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能够稳定,我自己设计了一套使用 PLC 的自动计量控制系统,然后是自己安装,自己组装计量秤,自己写 PLC 程序(而且是使用的手持式程序编写器在线编写的),自己调试。这一切都是在两个星期内完成的,效果非常好,且这两套控制系统为公司节约了至少 20万元的投入!但是,公司给了我 1000元钱的奖励,帮助安装的工人每人比我拿的还多!结果 …………
我后来带着一肚子的怨气离开了那家公司,并给两个 PLC控制器加上了密码。因为我知道只要谁试图破解了密码,则里面所有的 PLC 程序将会被彻底删除!

半年后该公司找到我,想要程序和密码。那时我也像楼主这样纠结过!从我自己的角度来讲,我并不是自动化控制工程师,且公司并没有为我的方案支付报酬,他们所给的1000元钱只是和工人一样的安装设备的劳动费用而已。所以,我完全有理由拒绝他们。
但是,我自己觉得如果没有公司给我这样的机会,我这个搞化工的不可能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搞什么自动控制系统。实际上收益最大的还是我自己!如今在现在的美资企业里,我是一个既懂生产工艺,又懂自动化方面的专业人员,工资已经是当初离开时的 7 ~ 8 倍了。相信那次的锻炼获得的经验对我今天的工作有着很大的助益!
所以,我把与那两个自动计量控制系统相关的资料做了整理(离开的时候公司竟然没要!),提供了控制系统接线图以及程序的 SFC 图(顺序控制图)。但我没有把原程序和密码给他们!因为密码对我来说是有特殊意义的,不能让别人知道(相信大家不会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告诉给别人吧)!另外,PLC 程序的指令远没有梯形图来的直观,但我没有办法再写出来。如果公司需要的话,看我提供的 SFC 图就可以轻松理解了!

如今再回头来看这件事的时候,实在是小事一桩!
希望楼主能够想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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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btaja 于 2011-8-7 10:05 发表
财务上用的软件或工具是有特殊性的。——仅在财会工具方面、对1楼提出的“EXCEL VBA开发的工具属于公司财产吗?”谈一下个人的几点理解(本人非财务人员):
    ①、财会的根本依据是(原始)凭证。按照会计方法对 ...


这位仁兄,是律师吗?思路非常不错,看你的文字,很舒服。

[ 本帖最后由 ctp_119 于 2011-8-7 13: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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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讨论真火啊,我非常认同zm0115 、强哥等人的意见和做法。

这个问题,如果纠结在工具的所有权是谁的,很难纠结清楚,也没有意义。
大家可以想想:
1、写这些工具的初衷是什么?目的有没有达到?
2、自己通过写这些工具得到了什么?
3.  如果把工具收回,带走,设限,别人得不到,可你又能得到什么?

一踏上职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口碑,无数眼睛都看着你。很多事情,也许你争到一口气,但同事们怎么看你,你是不知道的。这个世界很小,一旦你给人留下了坏印象,一生都难以抹去,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吃了天大的暗亏。

我在当会计的年代,为整个部门甚至其他部门写了很多工具,通过写这些工具, 我的技术水平快速增长。我写它们的目的,就是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他们能用,愿意用,我非常高兴。
这些工具,日渐成为他们工作中的利器,我还根据他们的意见去不断改进。
我很需要钱,但我压根没想过用这个去找领导要奖金。意外的,我作为普通员工,在公司内获得的尊重不比领导差,同事间的关系也非常融洽。

因为这方面的特长,我不久就有了更好的工作机会,这是无法用奖金来衡量的。
离职的时候,我毫无保留地交接给新人,我只是简单地想,这些东西既然做出来了,就应该派上用场,最好我人不在的时候,大家还念着我。

在我的眼里,公司不是和老板划等号的,无论老板或直接上级对我好不好,只要在职,我都要尽力做好工作,同时维系好同事的关系,他们都是我未来的最大财富。如果因为有和老板之间的战争,需要误伤很多人,那即使赢了,也是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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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篇浏览了此帖楼层,颇受感触。

从无私奉献到收获多少,从自我方便到方便他人,从个人与公司的处世方法到做人与职场左右逢源的道理。

当我们年轻的时候经常会纠结与付出与获得,是实际的金钱奖励,还是口头或形式上的鼓舞,是一时冲动堵气不顾后果,还是日久天长后的受人好评而德大于利……

感谢楼主的帖子和各位真挚回帖,让我认识和体会到自我提高技术的同时,更要注重品德上的自我提升。

嗯,不自禁想起这句话来:“人生在世,吃亏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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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上是这么界定的,如果你是用上班时间写的这个程序,那就意味着这是为公司创造的财富。需要交出来。
如果是业余时间自己做到,有权利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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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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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么多的贴,那么多的意见,我也感慨很深。
作为个人大多数情况下拗不过公司,有时候心里有点不爽很正常。
我是做电气技术的,为了需要,来到这里学习vba,感到vba的强大,之后买了EH出的第一本书,第二本书...做了很多vba表格,慢慢的到autocad vba编程,做的大多也是为了提高自己工作效率,可以说,随着项目的增多,没这些vba的帮助,2个人2天都不一定忙的过来的事情,我1个人半天就可以搞定。但老板不管这个的,他认为你在这个位置,就该搞定这个事情。
所以我在想,真要离职的时候,这部分东西咋办呢,我是倾向于不留给公司的。毕竟有原始数据,按部就班还是可以做出来的,费时费力而已。这部分vba只是我个人为了效率而自己使用的话,应该没有什么是谁的财产问题什么的吧。



所以说,
第一不能是领导指示要开发
第二不能为了方便自己工作而开发
第三不能在单位机器上开发


这三条,1、3都好办,第二条可是逃不过的啊,悲剧..

[ 本帖最后由 szuki 于 2011-8-7 14: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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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是不是利用工作时间开发的,如果是则开发的工具属公司所有;
二、合同的工作条款有没有开发工具的要求,有则属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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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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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总说的好呀,使我一下子豁然开朗,我现在把明年到期的自杀代码删除了。。。谢谢大家,,,我相信楼主的结也一定能解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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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rongg 于 2011-8-7 14:18 发表
一、是不是利用工作时间开发的,如果是则开发的工具属公司所有;
二、合同的工作条款有没有开发工具的要求,有则属公司所有。




都不是。
对于第一条,就算是,公司也没办法举.证是利用工作时间开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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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很多精通VBA的朋友都遇到过这种相关的事情了。慢慢的把所有人的贴子都看完了,感觉没必要设vba的密码或自杀类代码之类的,大度点喽,毕竟自己的辛苦还是有很大的收获,学到知识和技能才是最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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