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ezhiye 于 2024-3-27 20:19 编辑
附件中,当前采用的分配方法,财务部三个人的个人得分都不小于1的情况下,张三的结果却小于绩效基数,等于是他不但没有分享到部门多出的19块钱绩效,反而从他的绩效基数里拿出了1.76元(=877-875.24)分给了财务部的另外两个人。 按通常理解,个人得分都大于1的情况下,应该是三个人或多或少都能分享到这19(=4429-4410)块钱中的一部分。 当部门绩效总额够多,不出现个别人低于绩效基数的时候,哪种计算方法都不会很敏感。当出现上述特殊情况时,则会比较敏感。 因此,当某部门个人得分都不小于1而某人结果却小于其绩效基数时,该部门不按当前方法分配,改按三人分多出的19块钱。请教如何在I列实现这个目标?(当某人的个人得分小于1时,其结果按当前分配方法,有可能小于其绩效基数,也有可能大于其绩效基数,都不敏感,无需考虑。)
如何实现绩效工资分配.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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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本帖目的,不是研究部门总额是怎么算来的,也不是研究个人得分是怎么评来的,如附件中的财务部部门绩效4429和个人得分,这些是已经定好了的。也不是要完全废弃当前采用的分配方法,而是为了进行补充优化。
本帖目的是,当某部门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改变该部门当前采用的分配方法(其他部门不具备三个条件则不改变当前采用的分配方法):
条件一,该部门绩效大于该部门基础绩效(如4429>4410)。
条件二,该部门各人得分都大于1.0(即大家都努力工作了)。
条件三,该部门有人分到的钱比其基础绩效少(如张三的875.24<8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