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wclaw在2005-7-8 10:08:29的发言:
时间计算一 ~ 时间计算三
沒有考慮 24:00 後的時間
时间计算五
E64 = C64+D64 = 29:00 ,格式 [h]:mm
F64 = E64*24/8 = 3.63 (合计实际天数) ,錯!
时间计算七
計算兩日期間天數 應用 DATEDIF(C92,D92,"d")
C2 = 1/1/2004 08:00:00 AM ,F92 = 510 ,錯!
其它沒興趣看下去
初學者 及 沒留意的板友 應留部意
感谢, wclaw的意见! 有错的地方我会不断改进的!
1.关于时间计算一至时间计算二:无考虑24:00小时的问题!
是这样的因18:00-21:00是一个结束时间, 何来24:00小时呢? 是正确的!
2.时间计算三, 已经有24:00小的的公式: =(C39+D39)*24*17.85,又何错之有?
3.时间计算五,是已有的实际小时, 按8小时计的天数是完全正确的? 何错?
4.其它都是正确的? 当然EXCEL博大精深,只要是正确什么公式都可以的,并无什么固定的公式 (DATEDIF)这们函数当然是计算时间函数了? 我相信大部分人都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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