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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Emily版主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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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7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mily版主在程序版发出公告“沒有 明确的问题题目 全部一律刪除”,我想,有些新人一进来还是不太懂规距的,还请手下留情,逐步规范,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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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7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总是心太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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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7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与其手下留情.应该多建议新手发帖时多看看发帖须知这样的东西.

对于主题不明的帖子,不回复.这样从侧面让他们注意发帖的技巧等方面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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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7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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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7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就要看你是否有相应的权限了.但是如果每天这么多的帖子.我想修改也是一个难事.所以治标仍需治本.

以上仅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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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8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矩不成方圆。

如果立了规矩,不管这个人是故意或是无意的不遵守,一样要受到惩处的。

故意的可能要被禁言,无意的可能要被删帖。

就如同我国的法律,故意或过失犯罪,都是要受到惩罚的,只是惩罚的轻重不同。

规范标题的好处相信不用我再多罗嗦什么了,长痛不如短痛,所以我支持Emily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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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8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面太大了不好!如果要人遵守规则必须让人通晓规则才行的

[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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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8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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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固顶贴的《提问的智慧(Excelhome版)》

“3、使用含义丰富、描述准确的标题。 使用“救命”、“求助”之类的标题并不能够确保你的问题会得到我们更多的重视。在标题中简洁描述问题对我们以及希望通过搜索获取帮助的其他提问者都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发帖者在自己问题解决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其他人的方便。

无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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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30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来生缘在2005-4-27 21:18:00的发言: Emily版主在程序版发出公告“沒有 明确的问题题目 全部一律刪除”,我想,有些新人一进来还是不太懂规距的,还请手下留情,逐步规范,好吗?谢谢

說也奇怪,我只刪了幾個 (2003 / 4 年不計),有一個亦特別給予時間修改。

板面有通告及小字報廣播(每次 50 元啊,已花了 150 元)

置頂的 建议初学者注意提问方式、方法: 在 2004-11-5 已有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30 10:45: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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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30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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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来生缘在2005-4-27 23:38:00的发言: 或者帮他改一下主题啦

请使用明确的问题题目 搜尋

[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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