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Home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EH技术汇-专业的职场技能充电站 妙哉!函数段子手趣味讲函数 Excel服务器-会Excel,做管理系统 效率神器,一键搞定繁琐工作
HR薪酬管理数字化实战 Excel 2021函数公式学习大典 Excel数据透视表实战秘技 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职场宝典
让更多数据处理,一键完成 数据工作者的案头书 免费直播课集锦 ExcelHome出品 - VBA代码宝免费下载
用ChatGPT与VBA一键搞定Excel WPS表格从入门到精通 Excel VBA经典代码实践指南
查看: 17131|回复: 10

[求助] 在EXCEL中=IF(A2="","",MID(A2,4,1)是什么意思

[复制链接]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2-2-10 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F(A2="","",MID(A2,4,1)主要是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和在什么情况下用
如果可以举个例子就最好了
谢谢,新手学函数见笑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2-2-10 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A2等于空白时返回空白,否则公式成立.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2-2-10 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公式的意思是A2这个单元格如果是空的就返回空,否则返回A2单元格中的第四个数据。
想开始学你可以在打开Excel图表的情况下按F1键查看某个公式的具体含义。
我也是低手,见笑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2-2-10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 就是空白的意思,=IF(A2="","", 即若a2为空白,显示为空白,若a2不为空白,显示为后面公式的计算结果MID(A2,4,1),即提取a2的自第4位字符起保留一位,也就是第4位字符。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12-2-10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ladhome 发表于 2012-2-10 02:47
当A2等于空白时返回空白,否则公式成立.

非常感谢,谢谢指点。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12-2-10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_pinghui 发表于 2012-2-10 07:54
"" 就是空白的意思,=IF(A2="","", 即若a2为空白,显示为空白,若a2不为空白,显示为后面公式的计算结果MID ...

非常感谢,谢谢指点。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2-2-10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我覺得LZ首先瞭解 IF  函數三個參數的定義.然後就會明朗了..
我來白話一點簡說下.!

IF函數共三個參數.

IF(參數1,參數2,參數3)

參數1: 條件

參數2:與參數1一樣時給出參數2

參數3:與參數1不同時給出參數3

所以.你的公式整個意思就是 :(若 A2=空白,參數1符合顯示空白,參數1不符合顯示mid(A2,4,1)計算結果)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2-2-10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解释的真很好,没有嘲笑。{:soso_e179:}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2-2-10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crazy_ox 发表于 2012-2-10 16:15
解释的真很好,没有嘲笑。

= =. 加了那最後四個字.仿佛就是感怪怪的.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2-2-14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雅本米 发表于 2012-2-10 17:11
= =. 加了那最後四個字.仿佛就是感怪怪的.

没有别的意思,论坛里面不嘲笑新人很好,很有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ExcelHome

GMT+8, 2025-1-4 02:02 , Processed in 0.028174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1999-2023 Wooffice Inc.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0001号 沪ICP备11019229号-2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言论,本站将协助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发言者责任!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李志群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