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Home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EH技术汇-专业的职场技能充电站 妙哉!函数段子手趣味讲函数 Excel服务器-会Excel,做管理系统 效率神器,一键搞定繁琐工作
HR薪酬管理数字化实战 Excel 2021函数公式学习大典 Excel数据透视表实战秘技 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职场宝典
让更多数据处理,一键完成 数据工作者的案头书 免费直播课集锦 ExcelHome出品 - VBA代码宝免费下载
用ChatGPT与VBA一键搞定Excel WPS表格从入门到精通 Excel VBA经典代码实践指南
楼主: leaf

[讨论] Excel实用技巧接龙游戏!

[复制链接]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5-5-21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右击鼠标后,选择单元格设置,就可以看到格式,下面就有自定义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5-5-23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耐着性子看完了全部帖子(4小时左右)

受益非浅!也来一个:

在2000中也可以使用智能标记,在A1中输入内容,使用右键往下拖.

哈哈,看到什么了?出现智能标记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5-5-23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加一个,今天在回帖中想到的:

★XP以上版本用户设置保存向导的妙用★

在论坛呆的久的朋友肯定不满足excel的现状.有的使用了大量的自定义格式,有的使用了太多的自动更正,更有甚者加入了自己制作的宏菜单按扭打造出有个性的工具栏......

当你的领导或者同事要使用你的机器发现面目全非,自定义太多弄的自己都头大了,这时你想恢复EXcel的本色却急的满头大汗?

这时最能解决这些问题的就是用户设置保存向导了.(要提前做)

在程序---OFFICE工具中可以找到它,他有保存本机设置和把设置应用到本机两个选项.多保存几个,方便在不同的个性菜单中切换.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5-5-25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窗格冻结

如果你想一直显示EXCEL表格最上面的N行,你可以点击第N+1行,然后选择 窗口----冻结窗格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5-5-25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一列输入相同数据时,可按 alt+向下,记忆式输入。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5-5-26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了两三天才看完,学到了不少东西,有一个没人发,大家共享一下:

比如我们输入身份证时,前一部分数字都相同,我们可以将此列选中,单元格格式中的数字选项卡,选择自定义,在类型栏中输入"410"@(如郑州市的身份证前三位是410),现在在设置了格式的单元格中输入后几位数后,回车,前面相同的数字就自动加上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5-5-28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不更方便

以下是引用SZL在2003-1-10 17:17:00的发言: ="""I Love You"""更清楚

输入单字节的‘再直接输入"I Love you"不是更好.

[em09]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5-5-28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啊~!

以下是引用尧春雷在2003-3-12 22:56:00的发言: 74楼jonnni:(格式→单元格→数字→自定义:“;;;” 可以隐藏该单元格(区域)所有内容) 75楼lizeyu (";"就可以) 其实,我觉得,直接用“”更好一点。因为单元格显示的空白。

但:直接用""只对数值有效啊,对汉字是无效的

[em06]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5-5-29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动态显示随机函数的结果

=RAND()

F9 F9 F9

算不算?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5-5-29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单元格格式>数值>自定义:

+#;-# 显示"+20"、"-20"

00000# 显示的数值带前导0,用于自动编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ExcelHome

GMT+8, 2024-10-6 14:34 , Processed in 0.043937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1999-2023 Wooffice Inc.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0001号 沪ICP备11019229号-2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言论,本站将协助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发言者责任!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李志群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