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Home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EH技术汇-专业的职场技能充电站 妙哉!函数段子手趣味讲函数 Excel服务器-会Excel,做管理系统 效率神器,一键搞定繁琐工作
HR薪酬管理数字化实战 Excel 2021函数公式学习大典 Excel数据透视表实战秘技 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职场宝典
让更多数据处理,一键完成 数据工作者的案头书 免费直播课集锦 ExcelHome出品 - VBA代码宝免费下载
用ChatGPT与VBA一键搞定Excel WPS表格从入门到精通 Excel VBA经典代码实践指南
楼主: leaf

[讨论] Excel实用技巧接龙游戏!

[复制链接]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12-4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隐藏一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12-7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选中需要插入列或行的单元格或某一区域的最右下角,当指针变为黑十字时,按下Shift,鼠标拖出所需的行或列即可,想插入多少由你定。试试,一定省力的很。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12-8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12-8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以下是引用marco在2002-11-9 18:01:00的发言: 将复制的单元格插入到现有单元格之前 如果您想要将一块复制的单元格插入到其他行或列之间--而不是覆盖这些行或列--以下就是完成这一操作的简单方法: 选择您将要复制的单元格。 单击编辑菜单上的复制。 在工作表上选择将要放置被复制单元格的区域。 按下Ctrl + SHIFT + +。 在插入对话框中单击周围单元格的转换方向,然后单击确定。 现在,复制的单元格将插入到合适的位置,您无需担心它们覆盖现有的信息。
何须如此复杂? 点现有单元格按鼠标右键 点 插入复制单元格 就行了。

快来参加excel接龙游戏!

快来参加excel接龙游戏!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12-9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大家都发表了,我的心里也痒痒的。 所以,我也要来一个。不过,不知有没有贴过? 如果要删除一个文件或文档,先选中,再按Shift+Delete, 最后按 Ctrl+Enter,就OK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12-12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VBA代码宝 - VBA编程加强工具 · VBA代码随查随用  · 内置多项VBA编程加强工具       ★ 免费下载 ★      ★使用手册
楼上的目的是直接删除,不需要进回收站! 但是Shift+Delete后,直接Enter不就可以了吗?加上Ctrl是?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12-12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cwwjs88在2003-12-4 9:30:00的发言: alt+enter拆分多行文字
应该不是这个意思吧,应该是同一单元格文字的强制转行!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12-12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VBA代码宝 - VBA编程加强工具 · VBA代码随查随用  · 内置多项VBA编程加强工具       ★ 免费下载 ★      ★使用手册
以下是引用ddppbb在2003-12-12 15:43:00的发言: 楼上的目的是直接删除,不需要进回收站! 但是Shift+Delete后,直接Enter不就可以了吗?加上Ctrl是?
不好意思,我没有试过不按CTRL。谢谢!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12-12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ctrl+PageDown和ctrl+PageUp可以在工作表之间向前向后切换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12-12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zxh在2003-4-10 13:50:00的发言: Ctrl+'也可以实现Ctrl+D的功能。
Ctrl+‘是仅复制单元格的值,Ctrl+D是连单元格的格式一块复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ExcelHome

GMT+8, 2024-10-7 08:29 , Processed in 0.046750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1999-2023 Wooffice Inc.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0001号 沪ICP备11019229号-2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言论,本站将协助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发言者责任!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李志群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