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Home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EH技术汇-专业的职场技能充电站 妙哉!函数段子手趣味讲函数 Excel服务器-会Excel,做管理系统 效率神器,一键搞定繁琐工作
HR薪酬管理数字化实战 Excel 2021函数公式学习大典 Excel数据透视表实战秘技 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职场宝典
让更多数据处理,一键完成 数据工作者的案头书 免费直播课集锦 ExcelHome出品 - VBA代码宝免费下载
用ChatGPT与VBA一键搞定Excel WPS表格从入门到精通 Excel VBA经典代码实践指南
楼主: 劍魔

[原创] 劍魔心法第一篇

  [复制链接]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4-29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文件的简体:

数据=sheet1,, 查询窗体=sheet2
1. 请先开启一个Excel的空白档案。
2. 在sheet1!A1:C1分别输入编号、姓名、月份。
3. 在sheet1!A2:C2分别输入1、甲、一月。
4. 选取sheet1!A2:C2利用右下角填满控点拖曳至sheet1!A11:C11。
5. 在sheet2!A1:E1分别输入查询值、索引值、编号、姓名、月份。
6. 在sheet2!A3输入查询栏。
7. 在sheet2!A8:A10分别输入编号、姓名、月份。(制栏名清单用)
8. 在sheet2!A4将栏名制成下拉式清单,方法如下:
选菜单之数据→验证→选取清单,来源=$A$8:$A$10
第一式:(建立名称)
1. 选取sheet1!A1储存格后按下CTRL+SHIFT+8(选取目前范围)
2. 选菜单之插入→名称→建立→顶端列。
第二式:(复制下列公式)
1. sheet2!B2输入(OR复制公式)
=IF($A$4=0,"",IF(COUNTIF(INDIRECT($A$4),$A$2)=0,"",IF(ROW()=2,MATCH($A$2,INDIRECT($A$4),0),IF(ISERROR((MATCH($A$2,OFFSET(INDIRECT($A$4),B1,0),0))+B1),"",(MATCH($A$2,OFFSET(INDIRECT($A$4),B1,0),0))+B1))))
2. sheet2!C2输入(OR复制公式)
=IF(B2="","",INDIRECT(ADDRESS($B2+1,COLUMN(INDIRECT(C$1)),1,1,"Sheet1")))
第三式:(拖曳公式)
1. 选取sheet2! C2利用右下角填满控点拖曳至sheet2!C2:E2。
2. 选取sheet2! B2:E2利用右下角填满控点拖曳至sheet2!C11:E11。
利用两个公式及填满控点的运用练成完美的重复数据函数查询。
您可以在sheet2!A2输入查询值,并在sheet2!A4选取您欲查询的字段,即可查出整笔数据,再来您可到sheet1工作表,将某些数据改成重复,查询时仍可查出所有重复的数据,只是如果增加数据时记得修改范围名称。

第二个文件的简体:

 
昵称:剑魔 Email:剑魔 张贴时间:2001/05/01  23:30:23 IP:163.32.129.xx 
欲练神功,挥刀自宫…OH!NO!没那么严重啦! 
起手式:(完成准备) 
1. 请先开启一个Excel的空白档案。 
2. 在sheet1!A1:A4分别输入1,2,3,4。(当学号) 
3. 调整B栏的栏宽及列高,以能放入图片为原则。 
4. 在sheet1!B1:B4分别插入一美工图案(将图缩小至储存格大小)。(当照片) 
第一式:神龙见首不见尾(建立学号之动态地址) 
1. 选取插入─名称─定义 
2. 建立名称 A=OFFSET(Sheet1!$A$1,,,COUNTA(Sheet1!$A:$A),1) 
步骤如下:选取插入─名称─定义上方之现有名称输入A 
下方之参照到输入=OFFSET(Sheet1!$A$1,,,COUNTA(Sheet1!$A:$A),1) 
第二式:奇门遁甲(算出照片位置) 
1. 选取插入─名称─定义 
2. 建立名称 X=INDIRECT(ADDRESS(MATCH(Sheet2!$A$1,A,0),2,1,1,"Sheet1")) 
第三式:金蝉脱壳(金屋藏娇) 
1. 选取sheet2工作表。 
2. 叫出控制工具箱工具列。(选取检视─工具列─控制工具箱工具打勾) 
3. 插入控制工具箱中之文字方块(按钮或图片也可以)。 
4. 选取文字方块后将数据编辑列中=EMBED("Forms.TextBox.1","")改成=X 
第四式:莫名奇妙(因为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但不做又不行) 
将sheet2!A1储存格剪下至sheet1!C1储存格,再将sheet2的文字方块(金屋)一样剪下至sheet1工作表贴上,再试试sheet1!C1储存格输入学号能否连结图片,如果OK再把前两项剪回sheet2工作表即可。 
功练到此如果未走火入魔,恭喜您已练成神功。利用定义名称及插入对象的运用练成完美的简易图片管理。 
您可以在sheet2!A1输入学号,立刻在对象中出现照片。以上为最基本架构,当然可衍生出各种用法,端靠各位的造诣了。 
 
 
另外我在练功的同时也找到了第四式莫名其妙的原因.提供大家参考. 
"其实做第三式的动作,不论是建立文字方块、按钮或图片都是属内嵌对象,因为将=EMBED(""Forms.TextBox.1"","""")改成=X,excel虽然已将内嵌对象改为连结对象(查对象属性可以得知),但在更改参照地址前,对象是属内嵌对象,所以不会随原始数据作更新,做第四式时,因为对象已变成连结对象,所以当然会更新.
结论:第一、二、三式照作,再重复第三式的第4项就ok了,第四式可以省略." 
 
 第三个文件的简体:

究竟什么时候要用数组公式?其实数组公式有点类似公式中的数据库函数(D函数),不过使用起来灵活度更高,但说破了也只是基本函数的应用,只是将范围由单一储存格改为区域储存格罢了。
举个例子
excel的基数字段和偶数字段相加为例
不用数组函数,通常我们会在B、C栏设定以下公式:
=IF(MOD(ROW(A1),2)=0,0,A1)(计算奇数列)
=IF(MOD(ROW(A1),2)=0,A1,0)(计算偶数列)
将公式拖曳后B、C两栏分别为奇偶栏之加总,如果有一百笔数据就要用一百个储存格来计算,但如用阵例函数只要改成
{=SUM(IF(MOD(ROW($A$1:$A$100),2)=0,0,$A$1:$A$100))}(计算奇数列)
{=SUM(IF(MOD(ROW($A$1:$A$100),2)=0,$A$1:$A$100,0))}(计算偶数列)
把原本的公式加个SUM,区域由A1改成A1:A100,就可利用一个储存格公式计算出一百格的公式的值,这就是数组公式的好处,如果能再利用动态地址那就更棒了。
而数组公式为什么要按shift + ctrl + enter才能使用呢?那是因为微软他高兴,他喜欢,他要怎么设我们也管不着。
进阶用法
简单说:你在数组里面用了几个 IF 条件
就改用几个 * 号把它们连接起来
记得每个条件先用括号括起来再用 * 号连接
这样可得出符合判断条件的笔数
如果最后要加总数字的话 再 * 要加总的那个范围..
最后再用 SUM 括起来 使用数组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6-8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thanks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7-3 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VBA代码宝 - VBA编程加强工具 · VBA代码随查随用  · 内置多项VBA编程加强工具       ★ 免费下载 ★      ★使用手册
我也来跟下贴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7-14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谢谢!!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7-14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8-13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8-27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8-27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9-12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VBA代码宝 - VBA编程加强工具 · VBA代码随查随用  · 内置多项VBA编程加强工具       ★ 免费下载 ★      ★使用手册

谢谢分享  !!^_^感谢lz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9-23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ExcelHome

GMT+8, 2024-11-24 20:39 , Processed in 0.037347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1999-2023 Wooffice Inc.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0001号 沪ICP备11019229号-2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言论,本站将协助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发言者责任!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李志群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