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Home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EH技术汇-专业的职场技能充电站 妙哉!函数段子手趣味讲函数 Excel服务器-会Excel,做管理系统 效率神器,一键搞定繁琐工作
HR薪酬管理数字化实战 Excel 2021函数公式学习大典 Excel数据透视表实战秘技 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职场宝典
让更多数据处理,一键完成 数据工作者的案头书 免费直播课集锦 ExcelHome出品 - VBA代码宝免费下载
用ChatGPT与VBA一键搞定Excel WPS表格从入门到精通 Excel VBA经典代码实践指南
楼主: single_star

[分享] 可将散点图及折线图公式空值("",N/A)数据点断开或连线的自定应函数

  [复制链接]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3-2-25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太有价值了,最近正为这个事情发愁呢,感谢~~~~~~
其实我后来想到个办法,那就是把数据再复制一份出来,一份完整的,一份删除部分用来作图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3-3-13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看不懂,如何使n/a时,趋势线断开啊,定义名称怎么设置啊,不懂,楼主,我有一张表,需要达到这个效果,可否帮忙弄一下,

新建文件夹.7z

7.89 KB, 下载次数: 19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13-3-13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ingle_star 于 2013-3-13 19:25 编辑
hello_zona 发表于 2013-3-13 18:17
有点看不懂,如何使n/a时,趋势线断开啊,定义名称怎么设置啊,不懂,楼主,我有一张表,需要达到这个效果, ...


插入-->名称-->定义
定义名称如下
y_1
=vvv(改善品与正常品不良率比较!$D$2:$D$13)

图表来源数据y值再设为
=vvv.xls!y_1
(vvv.xls为工作簿名称)
vvv.rar (17.83 KB, 下载次数: 66)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3-4-13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3-8-16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single_star 发表于 2012-10-25 16:18
定义名称:y_1=vvv(Sheet1!$F$2:$F$23)
引用自定义函数VVV()对原始数据进行转换作为数据列1新的参照来源 ...

请问高手,当我在系列值(V)输入=vvv.xls!y_1时会弹出对话框“工作表中的公式包含一个或多个无效引用。请验证公式包含有效的路径、工作簿、区域名称或单元格引用”。请耐心指教,谢谢!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3-8-16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大侠,请指教我附档折线图如何跳过="".
多谢啦!{:soso_e181:}

vvv.zip

35.94 KB, 下载次数: 16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3-10-28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single_star 发表于 2012-6-9 11:49
请在工具选项中将宏安全性设为中, 开启档案时启用宏。

我的宏安全性是“中”,开启时也选了“启用宏”,但在Excel2003中打开了,没提示任何错误信息,就是图表什么都没绘制……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3-10-29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3-11-5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在2007中如何设置啊???急求,感谢!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3-11-5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万分沮丧啊,看到图表却不知道怎么做出来的,求高手解答。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ExcelHome

GMT+8, 2024-12-27 05:42 , Processed in 0.040585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1999-2023 Wooffice Inc.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0001号 沪ICP备11019229号-2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言论,本站将协助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发言者责任!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李志群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