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Home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EH技术汇-专业的职场技能充电站 妙哉!函数段子手趣味讲函数 Excel服务器-会Excel,做管理系统 效率神器,一键搞定繁琐工作
HR薪酬管理数字化实战 Excel 2021函数公式学习大典 Excel数据透视表实战秘技 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职场宝典
让更多数据处理,一键完成 数据工作者的案头书 免费直播课集锦 ExcelHome出品 - VBA代码宝免费下载
用ChatGPT与VBA一键搞定Excel WPS表格从入门到精通 Excel VBA经典代码实践指南
楼主: ggsmart

[原创] 一起来认识数组公式(最基础)

    [复制链接]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0-3-15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已被收录到知识树中,索引项:数组公式
谢谢老师讲的这么详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0-3-15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需要,谢谢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0-3-15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交作业来喽,表达的不是太好,还请多指教哈。
回答第三部分第四小点:行数(或列数)相同的单列(或单行)数组与多行多列数组的计算

答:个人理解为“相同行数和列数中,单元格数值均为同一个数值时,在计算时可以只引用其中任意一个单元格”;同行单元格数值相同、同列单元格数值相同,在计算时可以引用到相同行或相同列即可。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0-3-15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楼主提供了,以前看到过,不过才开始看公式,没下细看,现在看的公式多 了,涉及到了数组。不容易看下去了。再来看楼主的这篇文章,就觉得帮助莫大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0-3-16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才只看第一节,讲得很清楚,很适合我这种初学者,感谢叶枫老师!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0-3-16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0-3-16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了!讲得真好,我都能听懂!谢谢你!

楼主辛苦了!讲得真好,我都能听懂!谢谢你!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0-3-16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适合我这种初学者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0-3-16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VBA代码宝 - VBA编程加强工具 · VBA代码随查随用  · 内置多项VBA编程加强工具       ★ 免费下载 ★      ★使用手册

一点疑问!

以下引用了两段原文:
(注意红色文字)

(3)行、列数不相同的两个多行多列数组的计算
有了对前面例子的分析,再来看这三个例子就相对简单了。它们的计算规则和前面都是一样的,不难看出:
A、公式返回一个多行多列数组;
B、返回数组的行数与参与计算的两个数组中行数较大的数组的行数相同,列数与较大的列数的数组相同;
C、返回数组的大于较小行数数组行数、大于较大列数数组列数的区域的元素均为#N/A。有效元素为两个数组中对应数组的计算结果。

数组扩充
对于行列数不匹配的数组,在计算时Excel会将数组对象进行扩展,以符合计算需要的维数。每一个参与计算的数组的行数必须与行数最大的数组的行数相同,列数必须与列数最大的数组的列数相同。

我的问题是:

两个行数、列数都不相等的数组进行相加,按照我引用的第一段原理来讲,生成的新数组的最大行最大列都应该是#N/A,但是按照“数组扩充”来将,它会自行扩充,这不是有点矛盾吗?

计算前的自行扩充,又是按照什么原则来扩充的?用来扩充的数据参照原数组什么位置的数据??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0-3-16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回复 6楼 ggsmart 的帖子

感谢楼主为我们初学者做了这么多,我一定不负众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ExcelHome

GMT+8, 2024-11-17 11:34 , Processed in 0.046607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1999-2023 Wooffice Inc.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0001号 沪ICP备11019229号-2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言论,本站将协助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发言者责任!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李志群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