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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angchendub

[交流] 致歉后离开,祝大家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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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吵架不是一件坏事
可想而知 吵架的对象 excel技术一定都有火候
我没看吵吵的帖子
但我的观点 我不会看好 火气大的一位
(无论是你的技术有多高或你是版主或是管理员)
技术都可能通过学习的,主要看有没有必要深入下去
你看六年级的学生基本上比一年级学生的数学成绩好
因为多读了5年
假若 同时开始学 同时毕业
还不知道谁比谁高

如果是版主或版主上任的前期 不能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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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你心情好些,再回家看看。你这是较真不是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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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ckeroo 于 2009-6-9 15:56 发表 曾有一位朋友跟我说:豁达一些,大度一些,何必跟自己过不去?


这句话爱听

早一点贴这一句 恐怕 不发生吵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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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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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申请不能同意。驳回。理由是:你又没咋地,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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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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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chendub 要常来
能把 版主 搞出火气来的 一定是人才
同意楼上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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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马甲 于 2009-6-10 10:44 发表
此申请不能同意。驳回。理由是:你又没咋地,不至于。

这是管理人员说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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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人要宽容,对自己也是,一切为了论坛,大家的目标都是一样的。
不要太较真。

也不要一手只剩啤酒,一手只剩鼠标,呵呵。换个头像,哈哈,我又要说了,呵呵

如果可以,我可以送一个马甲给你,呵呵,等级还可以,至少不是冲初级开始,还有个技术分,哈哈

[ 本帖最后由 胡剑0227 于 2009-6-10 17: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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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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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不过穿的有点热,现在的天气,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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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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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生气
生气的概念是:拿错误的观念来折磨自己

常回家看看吧!
这里大家还是都欢迎你的!

[ 本帖最后由 kepeng100 于 2009-6-10 21: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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