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Home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EH技术汇-专业的职场技能充电站 妙哉!函数段子手趣味讲函数 Excel服务器-会Excel,做管理系统 效率神器,一键搞定繁琐工作
HR薪酬管理数字化实战 Excel 2021函数公式学习大典 Excel数据透视表实战秘技 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职场宝典
让更多数据处理,一键完成 数据工作者的案头书 免费直播课集锦 ExcelHome出品 - VBA代码宝免费下载
用ChatGPT与VBA一键搞定Excel WPS表格从入门到精通 Excel VBA经典代码实践指南
楼主: sunya_0529

[更新]劳动合同管理系统V2.0

  [复制链接]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8-12-19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下来学习了,真是多谢LZ分享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8-12-22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管理系统V2.0

劳动合同管理系统V2.0  高手真多,不得不留记号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8-12-26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手!!
如果只是管理合同,我觉得就没必要这么复杂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8-12-26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VBA代码宝 - VBA编程加强工具 · VBA代码随查随用  · 内置多项VBA编程加强工具       ★ 免费下载 ★      ★使用手册
我试过了2003可以用!
向楼主学习!!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9-1-16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谢谢,试用一下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9-1-23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问一下   你这个部门的修改怎么修改?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2-3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oor.456 于 2009-1-23 09:42 发表
我想问一下   你这个部门的修改怎么修改?


在系统设置里,把原来的设置替换一下就好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9-2-3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VBA代码宝 - VBA编程加强工具 · VBA代码随查随用  · 内置多项VBA编程加强工具       ★ 免费下载 ★      ★使用手册
楼主,为什么我在输入合同信息的时候,合同期限旁边显示的是月,而不是年啊。可以选择的数字也是几十几十的,比如说3年就是显示的36个月,可以把合同期限旁边的单位月换成年吗? QQ截图未命名.jpg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9-2-3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续签劳动合同的如何输入和确定工龄时间,还可以把年休假加进去吗?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2-4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4楼、155楼 多彩 的帖子

1、关于合同期限的单位问题
  之前设计成以“月”为单位是考虑到有些劳动合同不是按年为单位签订的,如8个月,14个月等,这些转化成年的时候难免需要折算成小数,计算结果不会很准确。

2、续签劳动合同的如何输入和确定工龄时间,还可以把年休假加进去吗?
  工龄似乎不必要写进劳动合同吧,所以没有设计这个功能,首页里有个工龄查询的,应该可以满足你查询的需要。
  新改进的版本将会整合人事档案管理等模块,可以考虑将年休假的统计功能加进去。

进来相对于人力资源部门来说,实乃多事之秋,忙得很难静下心来做开发,承诺大家的新版的系统也只进行到一半,有点对不住大家了,我会尽快完成,并第一时间奉献给大家试用。

在此祝“家人”们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ExcelHome

GMT+8, 2024-12-27 03:43 , Processed in 0.033897 second(s), 8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1999-2023 Wooffice Inc.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0001号 沪ICP备11019229号-2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言论,本站将协助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发言者责任!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李志群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