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Home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EH技术汇-专业的职场技能充电站 妙哉!函数段子手趣味讲函数 Excel服务器-会Excel,做管理系统 效率神器,一键搞定繁琐工作
HR薪酬管理数字化实战 Excel 2021函数公式学习大典 Excel数据透视表实战秘技 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职场宝典
让更多数据处理,一键完成 数据工作者的案头书 免费直播课集锦 ExcelHome出品 - VBA代码宝免费下载
用ChatGPT与VBA一键搞定Excel WPS表格从入门到精通 Excel VBA经典代码实践指南
查看: 36922|回复: 53

[原创] [原创]利用合并计算核对数据

[复制链接]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9-15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利用合并计算核对数据

  一、数值型数据核对

  利用合并计算的按类别合并的功能,读者可以将烦琐的数据核对工作变得轻松。如所列示的是新旧两组数据,要将这两组数据的差异找出来,具体步骤如下:

   G91TYW2Q.rar (2.87 KB, 下载次数: 2274)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5 22:53:19编辑过]

[分享]利用合并计算核对数据

[分享]利用合并计算核对数据

[分享]利用合并计算核对数据

[分享]利用合并计算核对数据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07-9-15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文本型数据核对
 

如果上例中仅有姓名数据表,如所示,也可以利用合并计算功能实现数据核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EZ1tgF48.rar (2.85 KB, 下载次数: 1224)

本例运用了合并计算中函数“计数”的运算,该运算支持对文本计数运算。这里请用户注意与“数值计数”相区别,“计数”适用于数值和文本数据计数,“数值计数”仅适用于数值型数据计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5 22:48:54编辑过]
AGWapbPx.jpg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9-15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方法!学习了,谢谢jssy版主!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9-15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9-16 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9-16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谢谢分享!学习了.

第一次看到利用"合并计算"可以合并不同标题的列放在一起,来比较数据!

合并计算一般可以利用它的"链接源数据"来展现,合并数据源,也可以比较数据源.

透视表的多重合并区域也有这个功能!

g7EC6lPh.rar (5.81 KB, 下载次数: 384)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6 11:58:40编辑过]
sXPSGb1s.jpg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9-16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到合并计算还有这样的功能!收藏学习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9-16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为什么我选择区域后,会显示引用无效!(我是用逗号分隔开二个区域的)郁闷中。。[em06]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6 16:55:20编辑过]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07-9-16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rrrjjjlll在2007-9-16 16:51:30的发言:
为什么我选择区域后,会显示引用无效!(我是用逗号分隔开二个区域的)郁闷中。。[em06]

合并计算是不能引用联合区域的。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7-9-17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解决了我多年困扰的问题,合并计算还有如此功能,应该加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ExcelHome

GMT+8, 2024-11-22 04:05 , Processed in 0.041049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1999-2023 Wooffice Inc.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0001号 沪ICP备11019229号-2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言论,本站将协助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发言者责任!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李志群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