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Home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EH技术汇-专业的职场技能充电站 妙哉!函数段子手趣味讲函数 Excel服务器-会Excel,做管理系统 效率神器,一键搞定繁琐工作
HR薪酬管理数字化实战 Excel 2021函数公式学习大典 Excel数据透视表实战秘技 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职场宝典
让更多数据处理,一键完成 数据工作者的案头书 免费直播课集锦 ExcelHome出品 - VBA代码宝免费下载
用ChatGPT与VBA一键搞定Excel WPS表格从入门到精通 Excel VBA经典代码实践指南
楼主: 桃花岛岛主

窗体代码封装DLL方法发布!带源码

[复制链接]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1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已被收录到知识树中,索引项:封装
就是要,所以在窗体里面还是需要在声明一次的!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12-11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12-11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QUOTE:
以下是引用zhoujibin1在2006-12-11 13:16:14的发言:

恭喜恭喜, 成就来于坚持.

建议: 类的定义中有重复性,是否简化些,窗体中又定义了一次类,觉得不需要再定义啦. 你试验下,我没时间去做,做好再交流.

这是你的学习成绩,不错不错,继续努力. 不过不要太高兴,这些东西其实都是已有的,所以不是绝对是震撼人心的.

周博士,在使用类的时候,应该要先声明吧!

在上面的例子中,窗体中使用类时,需要再定义吧!

不熟悉VB,不过在VBA中,在使用类的时候,应该要先声明!

这需要测试, 我觉得好像有点重复,楼主的代码里,我感觉是有重复的,不过简化测试后才知道.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1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开始也没有加,是不能执行的!加了才能执行!!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12-11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12-11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窗体中的代码:

Private Sub Command1_Click()
 Dim xlapp As Object, xlbok As Object, xlsht1 As Object, t As Integer
 Set xlapp = GetObject(, "Excel.Application")  
 Set xlbok = xlapp.activeworkbook          

 Set xlsht1 = xlbok.Worksheets("wo")
 xlsht1.Cells(1, 1) = userForm1.Textbox1.Text
End Sub

Private Sub Command2_Click()
    Text2.Text = Textbox1.Text
End Sub

类中的代码:

Public Function dc1()

userForm1.Show 1
End Function

在窗体中使用类函数,是要再定义的类的实例.

不过楼主的代码确实让人有点觉得重复,把代码放在窗体中就更合理些(仅对于楼主的代码,如果是其他复杂的函数等,建议定义另外的类来使用,不要和VBA中使用的类一样,令人不好理解,逻辑性要强),不需要再定义类和使用类啦.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12-11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看来,似乎要简洁合理些,不像楼主代码,来回定义调用.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12-11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zhoujibin1在2006-12-11 17:57:21的发言:

在窗体中使用类函数,是要再定义的类的实例.

不过楼主的代码确实让人有点觉得重复,把代码放在窗体中就更合理些(仅对于楼主的代码,如果是其他复杂的函数等,建议定义另外的类来使用,不要和VBA中使用的类一样,令人不好理解,逻辑性要强),不需要再定义类和使用类啦.

请周博士,解释一下这句话的意思好吗?

“不要和VBA中使用的类一样”

在VB中调用类和在VBA中调用类不一样吗?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12-11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方法一样,定义类再使用.

我说的是,最好不要在VBA使用一个类REG,再在窗体中定义一次类REG,这样有重复,逻辑上给人不好.最好再定义一个类REG1啥的.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12-11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ExcelHome

GMT+8, 2024-12-29 04:38 , Processed in 0.034456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1999-2023 Wooffice Inc.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0001号 沪ICP备11019229号-2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言论,本站将协助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发言者责任!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李志群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