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Home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EH技术汇-专业的职场技能充电站 妙哉!函数段子手趣味讲函数 Excel服务器-会Excel,做管理系统 效率神器,一键搞定繁琐工作
HR薪酬管理数字化实战 Excel 2021函数公式学习大典 Excel数据透视表实战秘技 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职场宝典
让更多数据处理,一键完成 数据工作者的案头书 免费直播课集锦 ExcelHome出品 - VBA代码宝免费下载
用ChatGPT与VBA一键搞定Excel WPS表格从入门到精通 Excel VBA经典代码实践指南
楼主: hiyou

工作表、工作簿和模块的区别;类与模块

  [复制链接]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6-8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已被收录到知识树中,索引项:类和类模块
总有一天能消化了.先谢谢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6-19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hiyou[/I]在2006-6-8 14:24:38的发言:再看看类模块里的子程式/函数跟标准模块的区别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8 20:40:04编辑过]
才发现楼主的帖子有更新! 建议楼主更新时直接贴在后面,这样帖子就能跳到前面了。然后在一楼指明几楼有更新,不然更新了这么好的教程都不知道,太遗憾了! 期待后面的内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19 22:03:33编辑过]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6-19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论坛中这方面的内容太少(主要是论坛中真正的程序员不多),大家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希望hiyou兄多发表相关文章,让大家学习学习。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6-20 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6-20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6-21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6-21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似懂非懂之间,看客恐怕迷迷糊糊的多。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6-21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QUOTE:
以下是引用丸究阵引在2006-6-21 13:01:38的发言:
似懂非懂之间,看客恐怕迷迷糊糊的多。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有了一定基础之后,就容易理解了,吸其精华......呵呵.

希望丸兄也能够提供一些资料和见解.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6-21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清风_ll在2006-6-21 13:40:45的发言: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有了一定基础之后,就容易理解了,吸其精华......呵呵.

希望丸兄也能够提供一些资料和见解.

其实大家都是知道的,类和标准模块的不同,根本在于加载到内存的方式不同,所以偶说大家会越看越迷糊!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6-6-21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丸究阵引在2006-6-21 14:36:33的发言:

其实大家都是知道的,类和标准模块的不同,根本在于加载到内存的方式不同,所以偶说大家会越看越迷糊!

丸兄高屋建瓴[em49]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ExcelHome

GMT+8, 2024-12-5 03:02 , Processed in 0.042657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1999-2023 Wooffice Inc.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0001号 沪ICP备11019229号-2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言论,本站将协助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发言者责任!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李志群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