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Home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EH技术汇-专业的职场技能充电站 妙哉!函数段子手趣味讲函数 Excel服务器-会Excel,做管理系统 Excel Home精品图文教程库
HR薪酬管理数字化实战 Excel 2021函数公式学习大典 Excel数据透视表实战秘技 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职场宝典
300集Office 2010微视频教程 数据工作者的案头书 免费直播课集锦 ExcelHome出品 - VBA代码宝免费下载
用ChatGPT与VBA一键搞定Excel WPS表格从入门到精通 Excel VBA经典代码实践指南
楼主: shaowu459

[分享] 365最新版函数基本用法介绍(一楼更新视频下载链接)

  [复制链接]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22-5-27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已被收录到知识树中,索引项:LAMBDA
624134745 发表于 2022-5-27 13:24
点赞学习,都是用的365,群里的题超人大佬就是能解答,我就不能,哈哈。

大佬,啥群啊,透露下咯,参与下学习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22-5-27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VBA代码宝 - VBA编程加强工具 · VBA代码随查随用  · 内置多项VBA编程加强工具       ★ 免费下载 ★      ★使用手册
本帖最后由 shaowu459 于 2022-5-30 18:16 编辑

第9个函数:TAKE函数

TAKE函数实现的功能是从一个数组中取出一个数组,该函数语法如下:

=TAKE(array, rows,[columns]),第一个参数是要提取一定行列的数组,第二参数是要提取的行数,正数表示从上到下,负数代表从下到上。第三参数是要提取的列数,正数表示从左到右,负数代表从右到左。下面通过简单的示例来说明其用法。

=TAKE(A1:E6,4)提取数组中的前4行:

图片.png

=TAKE(A8:E13,-4)提取数组中的后4行:


图片.png

如果也提取的行数超过数组的行数,则返回数组本身:

图片.png

=TAKE(A24:E29,3,3)提取数组的前3行和前3列交叉的区域:


图片.png

省略第二参数,只写第三参数,则提取数组左起的前3列:

图片.png

=TAKE(A40:E45,3,-3)提取数组前3行的后3列:

图片.png

=TAKE(A48:E53,-2,-3)行列均用负数,则提取数组后2行后3列交叉的数组:


图片.png

如果提取下图中棕色标注的数组,可以用两个TAKE嵌套,先提取出前4列和前4行交叉数组,然后提取新数组后2行和后3列交叉区域:

图片.png

数组是一列时:

图片.png

数组是一行时:


图片.png

TAKE经常用在与REDUCE函数配合,从累加器X中提取出后一行或后几行。


根据30楼的用法,TAKE函数参数支持数组:
图片.png



图片.png

上面图中SUBTOTAL之所以能起作用,是因为TAKE函数引用单元格区域返回的仍是单元格区域引用。后续MAP函数、REDUCE函数等也有这个性质。


图片.png

图片.png

补充一个知识点,XLOOKUP查询单元格区域返回的值也仍可以返回其行列属性。

图片.png

在外层嵌套上ROW函数:

图片.png

因此,在XLOOKUP函数查询结果的基础上,仍可以使用OFFSET等函数:


图片.png

以前写过一个公式,大致意思是查询到某值后,把这一行以上的行全部去掉,然后在下面的区域中查找某值。利用XLOOKUP函数查询得到值,用ROW函数返回行号,然后用DROP函数从A:J列中舍弃上面所有行。


  1. =VLOOKUP("F",DROP(单价分析!A:J,ROW(XLOOKUP(B6,单价分析!B:B,单价分析!B:B,,))),9,)
复制代码

TAKE函数还可以用于两数组错位比较,比如一个100行的数组,TAKE(数组,99)=TAKE(数组,-99)这样错位比较,具体例子就不展示了。

365函数-TAKE函数.rar

31.12 KB, 下载次数: 67

评分

4

查看全部评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22-5-27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烟难禁 于 2022-5-28 07:40 编辑

接下来大概是DROP、EXPAND,TEXTSPILT、TEXTAFTER、TEXTBEFORE了。压轴戏是REDUCE、MAP、SCAN、MAKEARRAY。好期待啊

点评

你咋猜的这么对,哈哈。最新Beta版确实只剩你说的那几个函数了。REDUCE那些会来的~  发表于 2022-5-27 20:19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22-5-27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丢丢表格 于 2022-5-27 20:24 编辑

看了 365 函数的介绍,真是伤心极了~~~

本人也下载 365 ,只有  CONCAT 这个, 其他的都没有。是不是假的 365 ?

再者,365函数是功能强大, 但对过去学函数的是痛心的打击。

因为过去的套路白折腾了,以前的万金油 也不香了,就是说 过去所学的一概被否定!

好伤自尊!!!


点评

365在账户那里选加入预览版计划后更新就可以了吧?现在应该都更新出来了。个人版和企业版好像都有了。  发表于 2022-5-27 20:25

评分

2

查看全部评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22-5-27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丢丢表格 发表于 2022-5-27 20:20
看了 365 函数的介绍,真是伤心极了~~~

本人也下载 365 ,只有  CONCAT 这个, 其他的都没有。是不是假 ...

怎么会呢,你一直都是我的标杆!新函数对于某些问题的确是提供了更舒适的解法。365要Beta通道才会有哦,预览通道都不行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22-5-27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丢丢表格 发表于 2022-5-27 20:20
看了 365 函数的介绍,真是伤心极了~~~

本人也下载 365 ,只有  CONCAT 这个, 其他的都没有。是不是假 ...

新版函数虽然功能强大,但是晦涩难懂,而且通用性不强,目前来说还是老版函数适用性更强,365少,365预览版就更少,对于初学者的我,有空还在竞技区学习老套路,头都快学秃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22-5-27 20: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tchh666 发表于 2022-5-27 20:36
新版函数虽然功能强大,但是晦涩难懂,而且通用性不强,目前来说还是老版函数适用性更强,365少,365预览 ...

我觉得365函数优点就在于通用性强,逻辑清晰,可阅读性强啊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22-5-27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shaowu459 发表于 2022-5-27 20:54
我觉得365函数优点就在于通用性强,逻辑清晰,可阅读性强啊

对于老师来说,是一看就会,我是一看就废,有些复杂的嵌套,重组,连按F9的机会都没得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22-5-27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0个函数:DROP函数

DROP函数可以实现从一个数组中舍弃行列的功能。函数语法如下:

=DROP(array, rows,[columns]),3个参数和TAKE函数一样,下面通过简单示例来说明。

  1. =DROP(A1:E6,2),舍弃数组中的前2行
复制代码
图片.png


  1. =DROP(A9:E14,-2),舍弃数组中的后2行。
复制代码


图片.png

  1. =DROP(A17:E22,,2),舍弃数组中的前2列。
复制代码


图片.png

  1. =DROP(A25:E30,,-2),舍弃数组中的后2列。
复制代码


图片.png

  1. =DROP(A33:E38,2,-2),舍弃数组中的前2行和后2列。
复制代码


图片.png

  1. =DROP(A41:E46,-2,2),舍弃数组中的后2行后前2列。
复制代码

图片.png

  1. =DROP(TAKE(A49:E54,4,4),1,1),TAKE函数和DROP函数组合使用。
复制代码


图片.png

365函数-DROP函数.rar

33.56 KB, 下载次数: 46

评分

4

查看全部评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22-5-27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VBA代码宝 - VBA编程加强工具 · VBA代码随查随用  · 内置多项VBA编程加强工具       ★ 免费下载 ★      ★使用手册
借老师附件写个公式,依出现顺序,计次

截屏2022-05-27 下午10.10.17.png

评分

5

查看全部评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ExcelHome

GMT+8, 2024-4-28 14:06 , Processed in 0.039300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1999-2023 Wooffice Inc.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0001号 沪ICP备11019229号-2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言论,本站将协助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发言者责任!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李志群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