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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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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aoshenji 于 2016-4-13 16:52 编辑
重新整理的设计要求:
本求助附件实际上是一个“商品明细账+汇总表”的模板(仅供一个年度使用)。
一、关于明细账
1、本模板所有明细账(不含《辅助表》,下同)的结构是相同的。每当发生收发业务,可在《汇总表》B列分别点击目标“材料名称及规格”的超链接进行登记明细账。所有明细账标签可以更改名称,明细账的数量也可以增减。明细账的标签名更改后,所对应的各明细账C3单元格的“名称”和《汇总表》中的“材料名称及规格”随之改变。各明细账的行高和列宽可以在今后进行调整。
2、各明细账的L6、M6、N6单元格分别引用《辅助表》中的M6、N6、O6单元格的数据。需要说明的是,《辅助表》B列与《汇总表》B列的“材料名称及规格”的排列顺序是不一致的,因为它们分别来自两个不同的年度。
3、各明细账“收入”栏的“数量”、“单价”、“金额”用手工输入;“发出”栏的“数量”“单价”、“金额”亦用手工输入(求助附件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自动生成其“单价”和“金额”的做法,因很复杂予以放弃)。
“结存”栏的“数量”、“单价”、“金额”由公式自动生存,以各明细账第7行为例,其公式为:
L7=IF(AND(F7=0,I7=0),0,L6+F7-I7)
M7=IF(L7=0,0,N7/L7)
N7=IF(AND(H7=0,K7=0),0,N6+H7-K7)
注:《汇总表》和各明细账的数据均保留2位小数。
4、所有明细账凡是设置了公式的列(例如,各明细账的L、M、N列)和其他含有公式的单元格,均批量设置公式保护。
5、所有明细账均批量设置返回《汇总表》同名“材料名称及规格”的超链接,这样设计将有利于按明细账的先后顺序快速记账(注:在求助附件中,只要单击L、M、N列的有数据单元格就可跳转至《汇总表》,只要双击L、M、N列的有数据单元格就提示“是否删除该行”的做法也值得肯定)。
6、所有明细账凡是已经输入有效内容的行均为实线表格,已经输入有效内容的以下空白区域均为虚线表格。
7、在明细账输入的数据有负的数量和负的金额。如果负数的金额除以负数的数量或者其中一方为负数的,其单价不能为负数(应为正数,即绝对值)。
二、关于《汇总表》
1、《汇总表》D2单元格(自定义格式)为1月至12月的数据有效性。《汇总表》大标题的月份随着D2单元格的变化而变化。
2、《汇总表》B5及其以下的“材料名称及规格”,按先后顺序分别引用于各分表标签名。明细账的标签名更改后,《汇总表》(含各明细账C3单元格)的“材料名称及规格”随之改变。
3、《汇总表》C5及其以下单元格的计量单位应直接引用各明细账I3单元格的相应“计量单位”。(注:求助附件中各明细账I3格式忘记整理,应该将计量单位的名称单独放置在一个单元格里以便引用。这个疏漏请老师原谅。)
4、《汇总表》“期初结存”栏的“数量”、“单价”、“金额”,分别来自与B列同名称的明细账。1月份的期初结存数量、单价、金额,固定引用于各明细账的L6、M6、N6;2月份的期初结存数量、单价、金额,就是1月份“期末结存”栏的数量、单价、金额(指各明细账A列最后一个月份为1的数据。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各明细账的月份有可能不是升序输入,比如说,在2月的业务之后又补记了几笔1月的业务。其他月份也有类似情况。);3月的期初结存数量、单价、金额,就是2月“期末结存”栏的数量、单价、金额......其他月份,以此类推。
5、《汇总表》“本月收入”栏的“数量”、“单价”、“金额”,分别来自与B列同名称的明细账。其中“数量”和“金额”,是分别对各明细账F7、G7、H7及其以下单元格的数据按月(以A列月份为准)汇总求和。单价=金额/数量。
6、《汇总表》“本月发出”栏的“数量”、“单价”、“金额”,分别来自与B列同名称的明细账。其中“数量”和“金额”,是分别对各明细账I7、J7、K7及其以下单元格的数据按月(以A列月份为准)汇总求和。单价=金额/数量。
7、《汇总表》“期末结存”栏的“数量”、“单价”、“金额”,分别来自与B列同名称的明细账。1月的期末结存数量、单价、金额,就是各明细账1月“结存”栏的数量、单价、金额(指各明细账A列最后一个月份为1的数据。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各明细账的月份有可能不是升序输入,比如说,在2月的业务之后又补记了几笔1月的业务。其他月份也有类似情况。);2月的期末结存数量、单价、金额,就是各明细账2月“结存”栏的数量、单价、金额;3月的期末结存数量、单价、金额,就是各明细账3月“结存”栏的数量、单价、金额......其他月份,以此类推。
8、在《汇总表》,所有的单价不能为负数(应为正数,即绝对值)。
9、《汇总表》设置超链接,在B列单击某一材料名称,就可跳转到同名称明细账的第一个非空单元格。这样设计,将有利于直接到达明细账的非空行快速记账。
10、B列的“材料名称及规格”不应显示《辅助表》。
11、《汇总表》B列“材料名称与规格”的个数无论增加与减少,其“合计”始终显示在该表的最末行。
三、关于《辅助表》
《辅助表》实际上就是本年初(或上年末)的数据,它复制于上年12月份的《汇总表》。该表的作用见 “一、关于明细账”第“2”条的内容。请不要将该表纳入批量保护,因为每年初该表的数据必须更换一次。即使需要保护,只需人工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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