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Home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EH技术汇-专业的职场技能充电站 妙哉!函数段子手趣味讲函数 Excel服务器-会Excel,做管理系统 效率神器,一键搞定繁琐工作
HR薪酬管理数字化实战 Excel 2021函数公式学习大典 Excel数据透视表实战秘技 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职场宝典
让更多数据处理,一键完成 数据工作者的案头书 免费直播课集锦 ExcelHome出品 - VBA代码宝免费下载
用ChatGPT与VBA一键搞定Excel WPS表格从入门到精通 Excel VBA经典代码实践指南
查看: 3632|回复: 8

[求助] 关于数据透析图的比例求和

[复制链接]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9-7-22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左边是我们的产品,我们人为地把每片产品分成24个区,然后把生产中的不良进行每片记录。老大要求完成一个表使在立体图上能直观地反映出24个区的不良状况。所以我就如下表那样记录数据。-----经过如下面我完成的数据透析表,就可以完成要求了。下面的24宫的图,可以清晰看到哪些区不良很高,可以通过选项来选择某一天某个不良的分布。。
可是问题在于,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我的计算方法是将每片不良/当天生产总量=单个的不良率,然后在数据区将单个不良率求和。这样的话每天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日期选择全部的话,就错了。因为我分母混乱了。。
比如当选择全部的时候,透析表上显示的是30.75%,但是实际看原始数据,应该是16/170=9.41%.
哪个高手能帮我解决下这个问题,先谢谢了。
200972119395341693.rar (216.55 KB, 下载次数: 35)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9-7-22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有难度啊!期待解决方案......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7-22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7-23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7-24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还是没人解答啊。
版主帮帮忙吧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9-7-25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楼主的24宫图我不明白,所以这只是一个初步方案;
仅供参考!
2009-07-25_092446.jpg

数据透视表的比例求和.rar

219.26 KB, 下载次数: 11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7-26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这位同学,
这个没达到我的要求,,必须要在立体24宫图上显示出来,然后日期是可选的,,
不过我想到了折中的解决之道,仍然谢谢你。
方法是:引用PIVOTABLE的数据再建立一个表格,然后将总量根据PIVOTABLE的日期选项变化,再套入求比例公式。完成.呵呵。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9-7-27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了,按天算的和按月算的分开,也就是在按天算的透视表之基础上,再做按月的.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7-27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不是 首先建立一个数据库 有全部多少,每日多少?
然后透析图选择日期选项的时候,那个相应的选项格不也变成了相应的的时间了吗?然后根据VLOOKUP套嵌前面那个数据库
这个套嵌的值作分母 就可以了
不需要再按月别的再做一个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ExcelHome

GMT+8, 2024-11-27 12:44 , Processed in 0.052035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1999-2023 Wooffice Inc.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0001号 沪ICP备11019229号-2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言论,本站将协助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发言者责任!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李志群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