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Home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EH技术汇-专业的职场技能充电站 妙哉!函数段子手趣味讲函数 Excel服务器-会Excel,做管理系统 效率神器,一键搞定繁琐工作
HR薪酬管理数字化实战 Excel 2021函数公式学习大典 Excel数据透视表实战秘技 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职场宝典
让更多数据处理,一键完成 数据工作者的案头书 免费直播课集锦 ExcelHome出品 - VBA代码宝免费下载
用ChatGPT与VBA一键搞定Excel WPS表格从入门到精通 Excel VBA经典代码实践指南
查看: 2022|回复: 2

请教域的问题,如何获得当前的域的记录号?

[复制链接]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11-26 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只希望将当前记录合并到新文档中,如果在“从——至”中输入太烦琐,怎样获得当前的记录号,VBA应如何写。谢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03-11-26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VBA代码宝 - VBA编程加强工具 · VBA代码随查随用  · 内置多项VBA编程加强工具       ★ 免费下载 ★      ★使用手册
这么长的教程呀,感谢版主小妹妹。 不过我想知道在宏中如何利用这个域,还有其他的问题求教,见我的帖子 http://club.excelhome.net/dispbbs.asp?boardID=23&ID=28589 ((`'-"``""-'`)) ) - - ( / (o _ o) \ \ ( 0 ) / _'-.._'='_..-'_ /`;#'#'#.-.#'#'#;`\ \_)) '#' ((_/ #. 你真可爱.# / '#. .#' \ _\ \'#. .#'/ /_ (((___) '#' (___)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26 21:23:09编辑过]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11-26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域代码:MergeRec 域 { MERGEREC } 将 «MERGEREC» 作为域结果(域结果:当 Microsoft Word 执行域指令时,在文档中插入的文字或图形。在打印文档或隐藏域代码时,将以域结果替换域代码。)显示。在邮件合并主文档(主文档:在 Word 的邮件合并操作中,所含文本和图形对合并文档的每个版本都相同的文档,例如,套用信函中的寄信人地址和称呼。)中使用该域(字段:表中的一个元素,包含信息的特定项,如姓氏。“标题”字段可能包含“先生”或“小姐”。数据库(如 Microsoft SQL Server)将字段称为列。)可在各个结果合并文档中打印相应的合并数据记录(数据记录:对应于数据源中一行信息的一组完整的相关信息。例如,客户邮件列表中的有关某位客户的所有信息为一条数据记录。)编号。 该编号反映了选定数据记录的顺序,这些记录可能为与活动主文档合并而进行了排序。该编号不表示记录在“物理”数据源(数据源:包含要合并到文档中的信息的文件。例如,要在邮件合并中使用的名称和地址列表。必须连接到数据源,才能使用数据源中的信息。)中的实际顺序。 例如,Microsoft Access 中的人事数据库可能包含数千个记录,然而,要给在本公司任职满五周年的每个职员发一封套用信函,只能选取那些有五年工龄的职员作为数据源,这是一个小得多的记录集合。若要打印“物理”记录编号,必须在数据源中包括记录编号域并在主文档中插入相应的合并域。 示例 下列示例在 = (Formula) 域中用一个 MERGEREC 域来创建唯一的发票编号。当主文档与数据源合并时,将来自 MERGEREC 域的结果编号与代表发票打印日期和时间的数字相加。 域: 发票编号:{ = { PRINTDATE \@ "MMddyyHHmm" } + { MERGEREC } } 结果: 发票编号:21390946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ExcelHome

GMT+8, 2024-9-20 10:41 , Processed in 0.037904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1999-2023 Wooffice Inc.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0001号 沪ICP备11019229号-2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言论,本站将协助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发言者责任!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李志群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