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Home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EH技术汇-专业的职场技能充电站 妙哉!函数段子手趣味讲函数 Excel服务器-会Excel,做管理系统 效率神器,一键搞定繁琐工作
HR薪酬管理数字化实战 Excel 2021函数公式学习大典 Excel数据透视表实战秘技 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职场宝典
让更多数据处理,一键完成 数据工作者的案头书 免费直播课集锦 ExcelHome出品 - VBA代码宝免费下载
用ChatGPT与VBA一键搞定Excel WPS表格从入门到精通 Excel VBA经典代码实践指南
查看: 4646|回复: 9

[求助]怎么把多个Word文档合并到一个中去?

[复制链接]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5-29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又大概100多个文档,怎样才能快速的合并到一个文当中去?[em05]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5-29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03-5-29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5-29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在DOS下,执行“COPY 1.doc+2.doc+3.doc a.doc”命令,我没有试过,不知可行。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5-29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并文件----

以下是引用cissy在2003-5-29 10:53:50的发言: 我又大概100多个文档,怎样才能快速的合并到一个文当中去?
[fly]插入----文件----OK[/fly] [em05][em05][em05][em05][em05][em05][em05][em05][em05][em05]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03-5-30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我有100多个文件,要插入100多次,太麻烦了,没有简便的方法么?[em00]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5-30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VBA代码宝 - VBA编程加强工具 · VBA代码随查随用  · 内置多项VBA编程加强工具       ★ 免费下载 ★      ★使用手册

大哥,我犯了与您同样的错误——

以下是引用cxffxc在2003-5-29 12:53:34的发言: 在DOS下,执行“COPY 1.doc+2.doc+3.doc a.doc”命令,我没有试过,不知可行。
这个办法不行。 copy *.txt a.txt(通配符可解决输入文件名太多的问题) 这个办法,只能合并文本文档!不能合并 word文档(即便您把后缀名改为doc合并后也是乱码!!),,真是怪事. 我用这个办法写的一篇稿子发到《电脑报》后,被读者验证过行不通,我自己后来也试了的确行不通。 我已发了一篇用宏进行批量word文档合并的文章在论坛中,,请查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5-30 23:10:00编辑过]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6-20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VBA代码宝 - VBA编程加强工具 · VBA代码随查随用  · 内置多项VBA编程加强工具       ★ 免费下载 ★      ★使用手册
楼上的:请把地址发布出来,行吗?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6-20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点我的名字,然后搜索我所有的贴子,不就找到了?现在怎么知道它在论坛中的哪儿?或者你也可以依次翻一下1到6左右的旧贴。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03-6-20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到了,在“分页显示”的第五页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ExcelHome

GMT+8, 2024-9-20 06:12 , Processed in 0.046770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1999-2023 Wooffice Inc.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0001号 沪ICP备11019229号-2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言论,本站将协助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发言者责任!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李志群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