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Home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EH技术汇-专业的职场技能充电站 妙哉!函数段子手趣味讲函数 Excel服务器-会Excel,做管理系统 效率神器,一键搞定繁琐工作
HR薪酬管理数字化实战 Excel 2021函数公式学习大典 Excel数据透视表实战秘技 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职场宝典
让更多数据处理,一键完成 数据工作者的案头书 免费直播课集锦 ExcelHome出品 - VBA代码宝免费下载
用ChatGPT与VBA一键搞定Excel WPS表格从入门到精通 Excel VBA经典代码实践指南
楼主: 高空闪电

[求助] 中考录取问题(已添加2个条件)

[复制链接]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24-6-2 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渡渡orz 发表于 2024-6-1 22:50
能出结果,但速度并不快。

image.png
没看到公式啊。提示了连接到数据源。
统招生需要招10人。
表中共30名学生,需要录取9+10+6=25人,有5人会不被录取。
看我哪操作错了啊?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24-6-2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part98 发表于 2024-6-1 16:31
=LET(a,DROP(REDUCE("",I2:I3,LAMBDA(x,y,VSTACK(x,TAKE(SORT(FILTER(A2:E31,(A2:A31=OFFSET(y,,-1))*(C2 ...

image.png
大侠这公式真是厉害,用了两天的时间疱丁解牛,看下大概的意思对吧?
等两天我有时间再加上第3批的录取,还望大侠给指正下!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24-6-3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高空闪电 于 2024-6-4 21:54 编辑
part98 发表于 2024-6-1 16:31
=LET(a,DROP(REDUCE("",I2:I3,LAMBDA(x,y,VSTACK(x,TAKE(SORT(FILTER(A2:E31,(A2:A31=OFFSET(y,,-1))*(C2 ...

按您给的录取到第二批的公式增加了第三批的录取,终于成功了,excel现在这么强大了吗?第一次领导要的急,我满头大汗弄了2个多小时呢。这是我最张版的公式,又将各类考生的录取数做了列表,直接调用地址,后期可以随意改动。
let函数真是太强大了,公式嵌套公式啊。
还有filter,sort,take,三个函数就可以取出被录取的指标生,
用reduce和lambda组合,可以获得指标生名单。
将let的最后一个值改为某个变量,可以查看变量的内容。
再有就是运算速度,是贼快啊,立马可出。
另一个分列求结果的答案,我将公式输入到我6000人的表单里,大约是1秒多计算1个人的1项。
谢谢大侠,真是开眼了。
仿佛看到了excel的新世界
  1. =LET(a,DROP(REDUCE("",I2:I3,LAMBDA(x,y,VSTACK(x,TAKE(SORT(FILTER(A2:E31,(A2:A31=OFFSET(y,,-1))*(C2:C31=1)),{4,5},-1),y)))),1),b,TAKE(SORT(UNIQUE(VSTACK(a,FILTER(A2:E31,C2:C31<>3)),,1),{4,5},-1),I6),g,TAKE(SORT(UNIQUE(VSTACK(a,b,A2:E31),,1),{4,5},-1),I7),c,HSTACK(a,EXPAND(H5,I5,,H5)),d,HSTACK(b,EXPAND(H6,I6,,H6)),h,HSTACK(g,EXPAND(H7,I7,,H7)),e,VSTACK(c,d,h),XLOOKUP(A2:A31&B2:B31,TAKE(e,,1)&TAKE(DROP(e,,1),,1),TAKE(e,,-1),""))
复制代码
其中,a,指标生录取结果
b,统招生录取结果
c,指标生加上标注
d,统招生加上标注
g,董子录取结果
h,董子加上标注
e,所有被录取的学生及录取结果标注
最后用xlookup函数,用原数据中的第一二列为不重复值,查询录取结果并显示。
Snipaste_2024-06-01_06-22-28.pn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ExcelHome

GMT+8, 2024-11-16 17:53 , Processed in 0.039786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1999-2023 Wooffice Inc.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0001号 沪ICP备11019229号-2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言论,本站将协助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发言者责任!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李志群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