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Home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EH技术汇-专业的职场技能充电站 妙哉!函数段子手趣味讲函数 Excel服务器-会Excel,做管理系统 Excel Home精品图文教程库
HR薪酬管理数字化实战 Excel 2021函数公式学习大典 Excel数据透视表实战秘技 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职场宝典
300集Office 2010微视频教程 数据工作者的案头书 免费直播课集锦 ExcelHome出品 - VBA代码宝免费下载
用ChatGPT与VBA一键搞定Excel WPS表格从入门到精通 Excel VBA经典代码实践指南
查看: 1291|回复: 7

[求助] 物流陆运的数据统计表,目前都是手工录入,在汇总

[复制链接]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9-4-20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助:陆运运输要录入明细,及汇总数据,货站的往来货款及提成要怎么操作使得表格更精简及不用耗时人工一直去翻来翻去的录入汇总。附件是明细及要汇总的。还请大神帮忙设计一下表格,万分感谢

新建文件夹.zip

478.5 KB, 下载次数: 35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9-4-20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1、工作表中不要有合并单元格,第一列是标题,其它的均是数据;2、山东线用一张工作表,加一列日期 3、所有工作表均按流水账格式录入明细。4、采用数据库或者查询实现费用计算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19-4-20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 Excel易用宝 - 提升Excel的操作效率 · Excel / WPS表格插件       ★免费下载 ★       ★ 使用帮助
zmj9151 发表于 2019-4-20 17:18
1、工作表中不要有合并单元格,第一列是标题,其它的均是数据;2、山东线用一张工作表,加一列日期 3、所 ...

谢谢。不过能简要帮忙修改下附件参考下吗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9-4-21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数据库应该设计成如图形式,便于统计,设计一个录入表格,一个查询表格,有一个统计费用的表格,这是一个不小的系统。如果自己实现不了,最好是付费做,这样才能得到完美的程序,要是你能给人一个免费 为你打工的理由,估计会有人做的。
2019-04-21_101344.png

评分

2

查看全部评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9-4-21 11: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是明细及要汇总的
建议数据来源规范一下,不要合并,就方便统计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9-4-21 11: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收应付可以参考会计三栏账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发表于 2019-4-2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源数据后期要做汇总,合并单元格这种就不要用了.
以Book2为例,明细汇总是总表,后面几张带车牌的sheet是分表
分表的标题前可以插入几行,分别是你需要在汇总表里面填入的内容.

举个栗子.
比如,汇总表中有杨莲英收, 在"福州苏G76V70"中,标题前一行插入一行,用sumif计算杨莲英收的金额.
用vlookup+indirect嵌套函数,直接公式代入就可以了, 不需要每次都手动输入数据,只要按格式添加每张分表,汇总数据根据公式自然能得出.

附上两张截图,你看一下.
附件1.png
附件2.png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TA的精华主题

TA的得分主题

 楼主| 发表于 2019-4-25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FF_young 发表于 2019-4-22 13:11
如果源数据后期要做汇总,合并单元格这种就不要用了.
以Book2为例,明细汇总是总表,后面几张带车牌的sheet是 ...

谢谢。。我刚用了一下。一下省事好多时间,也避免人工输入产生的误差。谢谢大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ExcelHome

GMT+8, 2024-3-29 15:51 , Processed in 0.069169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1999-2023 Wooffice Inc.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0001号 沪ICP备11019229号-2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言论,本站将协助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发言者责任!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李志群律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